法国大学生2011年可取第10个月助学金

总统府爱丽舍宫上周四宣布:目前领取助学金的大学生每个学年领取9个月的助学金,2010学年将增为9.5个月,2011年增为10个月,这些学生的家长可继续领取住房补助金(APL),同时在报
总统府爱丽舍宫上周四宣布:目前领取助学金的大学生每个学年领取9个月的助学金,2010学年将增为9.5个月,2011年增为10个月,这些学生的家长可继续领取住房补助金(APL),同时在报税时每个家庭仍可为每个需要家长负担的学生享受半个份额。
总统府的一项公报指出,在与高等教育部长佩克雷斯女士举行会议之后,萨科奇决定分两个阶段让全国56.5万名领取助学金的大学生领取第10个月的助学金。
公报指出:“从2010年学年开学起,将多发半个月的助学金。在核实学生确实遵守大学学年期间的学习承诺之后,2011-2012学年期间将再增发半个月的助学金。”
国家元首曾于2009年9月宣布:在大学对领取助学金的学生整个学年10个月中的勤学状况加强监督的条件下,将发放第10个月的助学金。
萨科奇还决定不更改对这些学生的家长发放住房补助金(APL)的规定。
政府为削减公共赤字采取了一些收紧预算的措施,预算部长巴鲁安曾于7月6日宣布取消既可领取住房补助金又可享受半个份额的兼惠办法,他当时曾表示“必须在两者之中任选一个”。
总统府的公报强调:元首“考虑到劳资双方代表和大学生组织的代表表达的忧虑”后,做出了上述决定。公报指出:“用于年轻人教育培训的开支,应该视作未来的一项投资,这是国家的优先行动。”
大学生组织曾对政府迟迟未证实发放第10个月的助学金和对巴鲁安宣布的措施表示担心。
(责任编辑:大白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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